他並說,上述六件鈉含量都比標示值高出許多,恐已違反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,依同法第廿九條及卅二條,當地主管機關可依抽查或檢驗結果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,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,並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、廿萬元以下罰鍰。
中華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退休教授、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召集人楊乃彥說,人一天建議食用鈉二千四百毫克,換算約六公克鹽;研究發現,理想食品鉀應是鈉的三倍,但諸多加工食品的鈉卻是鉀的七倍,鈉、鉀不平衡落差達廿一倍。
【台北訊】台糖蜆精被抽檢出鈉含量超過標示規定正負廿%誤差允許範圍。台糖表示,因為「蜆」原料是天然農產品,可能受季節性因素變化影響,使得此批次產品產生誤差。
台糖指出,消基會抽檢台糖蜆精樣品鈉含量值偏高,經研判應是「蜆」原料為天然農產品,可能受季節性因素變化而影響,導致次產品產生誤差所致。
台糖已將此抽檢批次的留存樣品及最新產製的蜆精產品,以最速件方式送第三公正單位進行委驗複核,並視檢驗結果再進一步研討標示值的修正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